居住的小区前两三个月时有一户人家报称被人入门盗窃了(从楼顶下来阳台进入),损失现金六七千元。看他们穿的制服两夫妇都是公检法的,具体是哪个单位就不清楚了。
  今天听那户户主的老爸自己说,说他家这几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和小车车位费(每月共300多元吧)都没交,他儿子即户主非要物业公司赔偿他被偷损失的所有产物后才肯交。而且由于他不交小车车位费,被车库保安拒绝他的车入内时,竟然动粗把进入车库通道的活动拦杆给折断了。一听,感觉好野蛮,这是一个执法者所为么?
  被盗,物管这里肯定有责任,但要人家赔偿全部损失,这不太可能,何况你也提不出证据证明你损失了多少。就算你非要物管赔,也应该通过合法程序来,而不是蛮横无理,甚至破坏他人财产,身为执法者却知法犯法,难道大家都对公检法的印象不好了。
  记得之前有业主牵头要成为业主委员会,这本来是好事,但问题是牵头的那几个人就是从事公检法、军人、律师的,而且是经常无理不交物业管理业的,结果大家对他们没一丝相信,当然就建不成了。

  其实最让我生气的是我儿子在小区内玩,那家人的儿子也在旁边玩,竟然无故跑过来打我儿子的头和起脚踢我儿子,但他们家大人在旁边竟然一副无所谓的表情。听小区的其他家长说他家的小孩是很顽皮的,经常打别的小孩,汗。。。

Last modification:August 30th, 2019 at 04:33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