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兽门热火朝天,之后又冒出什么工行门、北影门,我个人都有点心理疲劳,后两个门我都懒得去搜索资料了。之前我发了个关于兽兽门的日志,却没有提供视频下载地址,有朋友提到我这是为了追求流量有意写的,肯定没有下载地址;也有朋友留言让我把下载地址发到他们的邮箱。
  的确,写那篇日志有追求流量的意图,不过更多的是我想测试一下一些SEO资料整天提到的热门关键词的效果。从结果来看,效果很明显;但同样,这种流量给我感觉好似流星,只有刹那间的灿烂,很快相关流量就会大幅度下滑,当然如果提供了下载地址,可能高流量会持续一段时间。
  那为什么我不提供下载地址呢?
  首先,这类题材的日志我个人并不喜欢,熟悉我博客的朋友都应该看到,我虽不说是什么清高之人,但我博客的内容还是相当正规合法的,甚至连擦边球的内容都没有。这次写这个兽兽门也可以说是一次突破,但这种突破也可能只限于这一次。
  其次,大家都明白,提供这类视频的下载地址是不合法的,甚至有可能导致犯罪。今年的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开始施行。而根据这一新出台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20个以上的,可按照我国刑法第363条第1款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虽然,大多数网友的传播行为并不是以牟利为目的的。但是,如果传播数量超过40个,依然可以被定罪。规定指出,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如果数量达到规定标准的两倍以上的,也就是发送40个视频以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364条第1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这也就是说,如果你在QQ群、MSN群等具备群发的聊天工具中,如果群成员超过30人,仅仅传播1条即可定罪。
  虽说,传播的人基数太大,执行部门也不可能每个人都处理,但万事都怕万一,如果不好运成了出头鸟或杀鸡给猴看的那只鸡,就有得受了。所以我在那篇日志的回复评论中提到独立博客一般都不会提供下载地址。但我看到我友链中的一位同学提供了兽兽门视频合集种子下载,这位同学应该注意一下了!

Last modification:August 30th, 2019 at 04:33 pm